行業實踐案例
項目背景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新中國第一個省會城市中院。現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民事審判五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局、司法警察支隊、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司法行政裝備處、離退休干部工作處、機關黨委、監察室、司法技術處、開發區法庭。
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全面展開,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原有的網絡設備基礎上開始了一輪較大規模的改造升級。隨著內網、外網、專網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增加,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網絡監管和人員上網行為管理急需升級。
需求分析
經過任子行技術工程師的實地考察,發現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有上網行為管理系統原來應用的產品,吞吐量200M,管理帶寬較低,部分功能缺失。雖然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網絡帶寬已經升級,但是內網用戶大幅增加,部分用戶使用非法無線共享設備,由于專業的管理設備老化、趨于淘汰,無法滿足帶寬管理,內部業務系統開始出現癱瘓等問題。
為了實現用戶需求,使用任子行RAG網絡行為管理設備實現用戶、流量、以及非法無線設備的有效管控。
解決方案
任子行的RAG上網行為管理設備將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中各部門以組的形式分配帶寬,并針對組內每個人的上下行帶寬流量進行配置,同時任子行的上網行為管理設備可以有效識別P2P、網頁視頻以及網絡電視等流量,并能進行有效封堵,這樣就很好地解決了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網絡有效使用率的問題。
同時開啟認證綁定機制,避免了外來設備的非法接入。內置的無線終端審計功能有效屏蔽了非法的無線路由及360WIFI等設備,實現了網絡管理及環境凈化。
另外,根據公安部82號令的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依照本規定落實的記錄留存技術措施,應當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記錄備份的功能。”
任子行RAG上網行為管理設備的內置存儲,可配置外置數據中心,可以對所有的上網行為進行全面記錄,并且支持海量存貯,完全可以滿足公安部的要求。
產品部署/網絡拓撲圖
效果/反饋
通過部署任子行上網行為管理設備,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實現了上網人員的管控,避免外來設備和非法無線設備的接入和使用。對網絡內數據流實現了審計及管理;優化了網絡流量分配,實現內容的管理及屏蔽,保證重要業務的使用帶寬。整個組織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同時,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有效的封堵了內部不規范的上網行為,很好的維護了政府部門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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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數據治理專家
榮獲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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